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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签订后 对资产分配不满意 是否可以起诉追回
离婚协议签订后 对资产分配不满意 是否可以起诉追回 离婚协议签订后 对资产分配不满意 是否可以起诉追回
2018-10-09 20:47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王海波律师  电话:13013075727  2018-10-09 20:50
一般不可以。
2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8-10-09 20:51
如果离婚协议已经备案,则应当自协议离婚之日起一年内起诉要求重新分割,需要举证证明存在欺诈、胁迫情形。
3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8-10-09 23:27
可以诉讼解决。
4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18-10-10 10:20
有难度  。
5 陈铠楷律师  2018-10-09 20:51
一般不可以。
6 张勇律师  2018-10-10 07:29
不可以。
7 刘甲律师  2018-10-10 22:50
您好,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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