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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三十天前提出辞职,现在时间已到,公司没有找到人,办不了交接
我在三十天前提出辞职,现在时间已到,公司没有找到人,办不了交接 我在三十天前提出辞职,现在时间已到,公司没有找到人,说不办交接不给开离职证明。请问这样合法吗
2012-12-28 19:12 shilei……(浙江-杭州)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2-12-29 07:25
不合法,你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12-29 15:12
申请仲裁解决。
3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2-12-29 18:25
向劳动部门反映
4 110网律师  2012-12-28 19:13
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5 罗远水律师  2012-12-28 19:14
不合法,你期满即可离开,公司不开离职证明,你可申请劳动仲裁
6 110网律师  2012-12-28 19:21
你辞职期满就可离开单位,单位不协助你办理离职和补开具离职证明属于违法行为,你可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要求处理。
7 孙新律师  2012-12-28 19:22
不合法,你可以直接走了!
8 110网律师  2012-12-28 20:26
你好 你可以直接离职
9 110网律师  2012-12-29 11:14
期满即可离开,公司应该开具证明,否则可以投诉或劳动仲裁
没有人交接是公司的问题,与你无关
10   2012-12-29 13:53
合法也不合法。关键看证据。法律规定是可以走人,但你可能属于自动离职,如给单位造成损失还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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