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援助 本人一亲属在本溪市北台钢厂做临时合同工,在上晚班时候家中接到电话说家人出事了~当夜家人赶到医院,见到人已经死亡。在逝者太阳穴有两处明显的淤青血痕,咽喉部有两条(竖着)明显的挤压的痕迹,均是右面。
在家人和用工单位探讨原因的时候用工单位说两处伤痕均不是致命伤,所以死亡原因有待清查。所以用工单位申请了验尸报告(暂时报告还没有结果)。
请问大律师,依据上述所表象家属要求用工单位索赔,索赔的最高限额是多少~麻烦您了!谢谢!!!
在家人和用工单位探讨原因的时候用工单位说两处伤痕均不是致命伤,所以死亡原因有待清查。所以用工单位申请了验尸报告(暂时报告还没有结果)。
请问大律师,依据上述所表象家属要求用工单位索赔,索赔的最高限额是多少~麻烦您了!谢谢!!!
2010-06-14 01:13 悠然我心(辽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14 13:19
要看死者与用工单位之间是什么关系,赔偿标准不同的
2 毛健民律师 2010-06-14 20:13
属于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