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停车费的诉讼中所需的法律条款 8月初我驾驶机动车与一辆非机动车发生事故,事发时为雨天夜间,我在没有违章的情况下由南向北直行通过路口后与一辆由西向东左转弯闯红灯后逆行10米横穿马路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碰撞位置是在我车辆的左前方,造成对方脸部擦伤(拇指大的一片擦伤),我垫付医疗费用2800元和双方停车费修车费拖车费1000多元,交警部门认定我负次要责任,他负主要责任,协商过程中,对方要求我在支付对方4000元,才算解决,协商未果,对方住院20天后出院将我与车主和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1000元,后经保险公司协商,赔偿对方6000元,包括我垫付的医药费2800元,我想起诉对方赔偿我的停车费与拖车费1100元,请问我可以根据哪条法律条款进行诉讼,谢谢
2012-12-28 09:22 huaire……(河北-张家口)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沈辉律师 电话:13438213501 2012年12月28日 09时56分
你好,你可以要求赔偿直接损失的。
2 胡爱军律师 2012-12-28 09:52
你可以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