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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合伙人以借用(挂靠)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工程款都是拨到公司里
我和我的合伙人以借用(挂靠)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工程款都是拨到公司里 我和我的合伙人以借用(挂靠)公司的名义承揽工程,工程款都是拨到公司里,由公司转给我的合伙人,然后再由我的合伙人转给我,我再支付工地上的人工费,机械费和材料费,后面还有30%的工程款我的合伙人就没有转给我,他自己去支付,而我找的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总计有8万元就没有付清,其他的全部付清了,现在我找的人只认我来要,请问我该怎么办,我的合伙人从不管工地,我是工地上的现场负责人,我也没有分到一分钱的报酬,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8-10-05 21:48 ask201……(云南-昆明)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10-05 22:10
这是可以直接诉讼的
2 孔骏熙律师  电话:18213569061  2018-10-06 14:04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后,起诉你的合伙人。
3 冯倩雯律师  2018-10-06 18:22
你如你所说,我认为:这是可以直接诉讼的
4 付朝洪律师  2018-10-07 12:16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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