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女,于2012.10.30登记结婚,现因夫妻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想离婚 本人,女,于2012.10.30登记结婚,现因夫妻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想离婚。我们的共同财产有:一套按揭房和一辆按揭车。共同债务:8万元钱的贷款。另外,我们有两个儿子,大儿子5岁,小儿子1岁。请问怎样分配合理些?谢谢指点!
2018-10-02 10:20 ask201……(贵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10-02 10:53
这是可以直接诉讼的
2 陈铠楷律师 2018-10-02 11:06
可以直接诉讼的
3 姚志斗律师 2018-10-02 14:00
自行协商合理可接受的分配方案,若不成则诉讼时通常平均分割。
4 唐羽生律师 2018-10-16 00:23
自行协商合理可接受的分配方案,若不成则诉讼时通常平均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