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不分还本未付息的利息以何种标准计算? 2013年10月21日,出借人借款10万给借款人,借款人立有借据,约定月息1.6%,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次年1月30日,借款人归还本金4万元但未付利息,2017年1月26日,借款人归还本金3万元也未付利息(短信记录有借款人说归还的是本金不是利息),剩余本金2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至今未支付。债权人现在主张:1、归还剩余本金2万元及分期归还本金相对应的利息;2、对分期未付利息主张以约定利率的1.3至1.5倍逾期利息,请问主张是否成立?
2018-09-30 18:30 沁阅斋仕(江苏)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10-01 08:11
这是可按照借款来偿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