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办了之后发现男方有别的女人有小孩 在离婚手续办了一个星期之后,男方又从新和别的女人领了结婚证,并且生下一小孩,小孩是在他们离婚之前生的(户籍可证明).可以要求男方赔偿损失吗?(离婚时是财产一人一半)男方的行为是不是构不构成重婚?
2010-06-13 11:26 zxlzw2……(湖北-宜昌)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滕月辉律师 2010-06-13 11:26
可以。
2 110网律师 2010-06-13 11:37
针对这种情况 法律规定的是同居才有损害赔偿 法律上的同居要求一段时间内比较稳定地共同生活 只要不是以夫妻关系名义同居 不构成重婚
3 110网律师 2010-06-13 12:29
一般是 不能的!
4 110网律师 2010-06-13 12:44
不构成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