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开发商共同建设一小区,交房时一方开发商所属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物业服务,并与业主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 甲乙开发商共同建设一小区,交房时一方开发商所属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物业服务,并与业主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两年后,因开发商撤资,物业交由另一开发商所属物业公司管理小区物业。请问:物业公司的更换没有经过业主同意,合法吗?(业主没有和新的物业公司签订任何合同)。如果新物业以没有业主委员会为由,理由能成立吗?
2018-09-28 09:58 ask201……(辽宁-大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09-28 10:36
不合理的。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8-09-28 11:13
建议向物业管理处查询。
3 刘哲律师 电话:18841687472 2018-09-28 13:36
不合理的。
4 冯倩雯律师 2018-09-28 14:49
你如你所说,我认为:不合理的。
5 侯佳青律师 2018-09-28 16:15
可以要求街道给予协调
6 张勇律师 2018-09-28 16:38
你好,你想要主张什么
7 陈晓云律师 2018-09-28 20:31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相关法律问题
甲乙开发商共同建设一小区,交房时一方开发商所属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物业服务,并与业主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
7个回复物业公司入驻,未与业主签订物业合同的情况下,开始对小区进行服务
1个回复请问: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失效或终止?
1个回复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管理合同,已经到期了他又权告业主吗
2个回复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服务状况特差他们把我告上法庭!我
1个回复我是山东金乡一小区住户!未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合同,物业公司服务很差且收费每平方每月一元多
1个回复您好,我们小区没业主委员会,也就没有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物业公司换经营者了
0个回复我们小区是政府回迁安置小区,现开发商已移交政府,前期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以业主欠费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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