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邱律师你好,我孩子在八月十七号,以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现在被检查院批准逮捕
邱律师你好,我孩子在八月十七号,以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现在被检查院批准逮捕 邱律师你好,我孩子在八月十七号,以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现在被检查院批准逮捕,我该怎么办
2018-09-27 22:45 ask201……(山东-淄博)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铠楷律师  2018-09-27 22:5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2、涉嫌刑事犯罪,被刑事拘留,家属应该及时委托律师帮助会见、了解客观案件情况,申请取保候审,根据案件情况替他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争取从轻量刑或缓刑。。。
2 张亮律师  2018-09-28 07:45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辩护事宜。
3 110网律师  2018-09-28 08:13
你好,只能等待案子开庭,抓紧找律师介入了解情况。
4 韩士队律师  2018-09-28 10:09
您好:你现在有权聘请律师辩护了
5 陈晓云律师  2018-09-28 15:25
委托律师会见
6 邱英轩律师  2018-10-08 15:44
委托律师会见、辩护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