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出租问题 我妈妈单位分给一处公房门面,这个公房同时属于房管局所有,单位每年交一定费用给房管局,而我妈妈在每月交费给单位,妈妈把这房子租给了烟花爆竹专卖,跟单位和租房者之间都只有口头承诺没任何合同,我想请问下律师,如果这个租房者出现不安全对他人或者房屋造成意外,这个责任谁来负责,请问下这种情况我怎么办,我有什么责任吗?
2012-12-26 14:53 974516……(四川-乐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小利律师 2012-12-26 15:10
你好,如果租房者对他人或者房屋造成意外,通常由租房者承担赔偿责任,你和你妈妈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2 林传雄律师 2012-12-26 15:54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3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2-26 16:11
建议委托律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