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学生被学校安排去富士康工作两个月(校企合作),并称为这是一门课程 大二学生被学校安排去富士康工作两个月(校企合作),并称为这是一门课程,中间我想离职,离职单上最后的人资说要学校同意他们才能办理,可学校就是不同意,可自离又没有工资,该怎么办,学校的做法违法了吗?
2018-09-27 11:31 ask201……(广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王景林律师 电话:13042158889 2018-09-27 12:32
学校的做法可能只是不妥,建议你按照学校要求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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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大二的学生,学校强制要求我们必须去校企合作单位代课
1个回复我是一个15春幼师专业的学生,学校跟中介公司安排的实习工作我做了两个多月
2个回复还没有毕业 大二学生 学校和企业有校企合作 要求我们现在在企
1个回复您好,我是被学校安排在药店工作的大二学生,本来说好一个月休四天假的
0个回复你好!我们是大二的学生,现在学校安排生产实习两个月,一个月底工资1510
0个回复我想问下 我们学校以校企合作为理由安排学生在规定的几家公司上班
0个回复你好我是大二学生,我们学校和校企单位每年都有实训周,但今年公司天天让我们工作十二小时
1个回复学生从学校招聘会面试出来工作,说是校企合作,签完合同后,发现是和劳务部门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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