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案件 您好!我有一个案件想向您咨询,希望您能给我解惑。我姐今年28岁,20岁结婚,育有两女。09年丈夫因工伤去世。10年在其老公公的介绍下,她与本村郭某结婚,结婚时没有领取结婚证,只是到乡政府开据了一个证明结婚的条据,双方签字,当时也照了相。婚后,郭某一家对我姐很不好,经常辱骂与她,有段时间我姐被他们赶出家门,自己带着两个孩子在危房里度日,基本生活难问题以难以解决,为了两个年龄还小的孩子,我姐就搬回了娘家。至此,两人的感情已完全破裂,当时又没有领取结婚证,我姐认为她与郭某现在就算是离婚了。一年后,经人介绍,我姐与廉姓结婚,领有结婚证。现在郭某一家人补办了结婚证,对我姐起诉,要求法院判我姐重婚罪,并赔偿他们各项损失6万余元。我想问一下,在这件事中,我姐有错吗?错在何处?她现在应该怎么办?
2012-12-26 13:32 xxd871……(甘肃-庆阳)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2-12-26 14:16
不涉嫌重婚,无须专门解决同居关系。
2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2-12-26 15:15
委托律师。
3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2-12-26 19:03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4 110网律师 2012-12-26 13:35
没有错。
5 芦睿律师 2012-12-26 13:37
你姐没有过错,郭某一家补办(你姐和郭某在法律上根本未结婚何来补办一说)结婚证的程序上肯定违法了(是不是办的时候你姐并不在现场?),结婚证效力并不成立,另外所谓补办的时间上也一定会出现逻辑错误。所以郭某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姐不用担心,如确实害怕,建议委托律师帮助你们,你姐不会有事的。
6 栗江利律师 2012-12-26 13:38
补办的结婚证无效的,登记结婚必须双方到场。
7 钟晶律师 2012-12-26 13:55
你好,已经在网上给你解答了
8 陈晓云律师 2012-12-26 14:08
未登记,自行分开就可以,不涉及重婚
9 杨琪律师 2012-12-26 14:27
你好,不构成重婚罪。具体事宜,建议来电咨询。
10 林传雄律师 2012-12-26 15:36
直接分开
11 高付华律师 2012-12-27 09:27
你好,不构成重婚罪
1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12-27 16:05
这里补办的结婚证应当无效,你姐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