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前的算法不一样对吗?请详细说一下,谢谢 我是外地一个农村户口打工者。在北京一家公司做了4年工作,2008年3月10日入职被申请人单位,从事收银员工作,因被申请人不给申请人缴纳社会保
险,所以申请人于2012年1月2日书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养老保险
公司能赔偿多少钱,怎么算的,听说2010年以前的算法不一样对吗?请详细说一下,谢谢
险,所以申请人于2012年1月2日书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养老保险
公司能赔偿多少钱,怎么算的,听说2010年以前的算法不一样对吗?请详细说一下,谢谢
2012-12-26 10:51 103594……(北京)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年12月26日 10时55分
你好,自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即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保险。如果单位不给上保那么您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偿。
五险一金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下比例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个人企业是10%,有的企业是12%。
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
五险一金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下比例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住房公积金一般是个人企业是10%,有的企业是12%。
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