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结婚之前隐瞒精神病 我哥经介绍人介绍,认识的嫂子,介绍人说:以前有精神病,现在已经看好了。然后认识的第三天,介绍人就让订婚了(也就是男方给女方下财礼)。由于介绍人催着办结婚证,然而订婚后的第三天,就把结婚证领了,等领过结婚证的第三天,就发现女方不对劲,接着就让她娘家人来了,说是有精神病犯了。事后协议离婚,女方不同意。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财礼能否返还?能否得到应有的赔偿?
2012-12-25 21:24 wangha……(山东-菏泽)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2-12-25 21:22
你好,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2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2-12-25 21:28
诉讼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
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或确未共同生活的除外。
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或确未共同生活的除外。
3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2-12-25 21:34
你好,可以通过诉讼要求离婚。
4 罗远水律师 2012-12-25 21:24
可以申请法院确认婚姻无效
5 钱亚芳律师 2012-12-25 21:26
如果对方隐瞒精神病,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因为如果离婚,那么女方可能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需要对方的监护人(他的父母同意)才可能离婚。但愿我的回复对你们有帮助。
6 朱君秀律师 2012-12-25 21:29
答:1、婚前患有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的,可以判决离婚;2、彩礼可以主张酌情返还;3、赔偿的主张达不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