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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临时工作调配,不在当地租房子,刚好这个月房租合同到期,房东以不蛮提前十五天告知
现在临时工作调配,不在当地租房子,刚好这个月房租合同到期,房东以不蛮提前十五天告知 现在临时工作调配,不在当地租房子,刚好这个月房租合同到期,房东以不蛮提前十五天告知,不退押金,这合理吗?合同有这么一条:乙方租期合同到期后,如要退房必须提前十五天与甲方打招呼,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押金,我需要怎么反驳他呢?
2018-09-23 19:09 A-沃森新风系统-华(北京-东城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8-09-23 19:17
你好,可以人社局投诉的。
2 陈铠楷律师  2018-09-23 19:27
你好,可以人社局投诉的。
3 申维丰律师  2018-09-23 19:30
您好,建议人社局投诉的
4 孙新律师  2018-09-23 20:32
您好,建议人社局投诉的
5 苏荣杰律师  2018-09-24 09:55
你好,一般可以人社局投诉
6 姚志斗律师  2018-09-24 14:22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7 陈晓云律师  2018-09-24 16:29
按合同约定处理
8 宋超律师  2018-09-25 14:03
合同纠纷: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无法协商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
9 李婵律师  2018-09-25 16:38
你好,可以人社局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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