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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想把原先两人共同承租的土地厂房变更为由其中一方单独承租,需要告知出租方吗?
请问,想把原先两人共同承租的土地厂房变更为由其中一方单独承租,需要告知出租方吗? 该地以及地上厂房属于村民集体所有,当初由我和朋友向村民代表共同租赁。现在朋友不打算继续租用,我们也协商好由我来租用原来朋友的那一部分,我付他转让费。
请问这样需要告知出租方,并获得他同意吗?
当初签订协议的时候是由我和我朋友共同为乙方的。
烦请告知,谢谢!
2012-12-25 14:55 110411……(福建-厦门)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林传雄律师  2012-12-25 16:02
要与出租方联系。
2 陈奇斌律师  2012-12-25 17:50
要与出租方联系。
3 苏中发律师  2012-12-25 19:30
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的变更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因此你要变更合同,应经出租方同意。
4 110网律师  2012-12-25 22:42
共同租赁的,不需要特别通知。
5 110网律师  2012-12-26 14:57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的变更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因此你要变更合同,应经出租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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