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电瓶车有牌照无违规搭载)撞到从公交车上 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电瓶车有牌照无违规搭载)撞到从公交车上下来的人 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电瓶车有牌照无违规搭载)撞到从公交车上下来的人。公交车车距公交站台横向有大约1.5米(就是非机动车道的横向宽)的距离。请问责任怎么划分。没有责任认定书。交警喊私了。人没事。只是皮下组织挫伤。我交了500的医疗费和300的后续复查费用。私了完成。请问后面要是还喊赔付的话应该赔付吗?
2018-09-18 17:40 Zoen.(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8-09-18 17:42
您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协商处理,但可以拒绝不合理的要求。
协商处理,但可以拒绝不合理的要求。
2 陈铠楷律师 2018-09-18 17:52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警划分的责任来承担责任或请求赔偿。如果就赔偿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3 韩委志律师 2018-09-18 18:33
拒绝不合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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