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问题 原告是男方,被告是女方,户籍所在地分别在两个县。2006年11月登记结婚,同居生活至2007年12月份,也就是说在男方同居生活1年多一点后,因闹矛盾女方回娘门不归,从此双方分居至今已2年有余,女方的户口也一直在娘家,未迁移到男方。现在,男方起诉离婚。请问:是在男方户籍所在地法院立案,还是在女方娘家所在地法院立案?谢谢。
2010-06-12 15:54 qhdazh……(山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6月12日 15时56分
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