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再婚生育问题 女方现年33岁,婚内曾生育了一女,离婚时该女儿的抚养权已判归前夫。现在的丈夫48岁,婚内生有一女,离婚时女儿已经22岁已经独立和成年,故不存在该女儿抚养问题。现这两人走到一起结婚,因女方名下并无子女,可否要得生育指标生一孩子。
2012-12-24 10:48 sgcx(四川-成都)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2-12-24 10:53
再婚夫妻一方已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的,可以生育二胎。
2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2-12-24 11:33
你们不能再生育子女。
3 何青超律师 2012-12-24 10:52
你好,你们这种情况如要子女需要罚款。 我的补充: 2012-12-24 10:54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因丧偶再婚的,再婚前丧偶一方子女不超过两个,另一方无子女的;
(二)因离婚再婚的,再婚前一方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前款所称无子女,是指未生育、未收养和生育或者收养后子女死亡的。
4 沈辉律师 2012-12-24 11:03
你好,你可以到计生办咨询。
5 李小利律师 2012-12-24 11:05
你好,各地标准不一,咨询当地的计生部门,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
6 陈晓云律师 2012-12-24 11:09
再生为三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