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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贷款,没到还款时间,小贷公司提出重新签合同,我该如何应对?
房屋抵押贷款,没到还款时间,小贷公司提出重新签合同,我该如何应对? 今年1月份在小贷公司房屋抵押贷款了60万,贷了5年,每月支付本息1万5左右。今天接到小贷公司电话说资方撤资什么的,希望我能和他们公司重新签订贷款合同,请问我是否又权力拒绝?
之前有跟他们提过提前还款的事,以及咨询过卖掉这套抵押房产的事宜。我担心他们是否因此给我下套。
2018-09-17 18:13 Taip(江苏-南京)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09-17 19:54
这是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2 李大贺律师  2018-09-17 20:48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3 朱君秀律师  2018-10-01 09:20
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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