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案件的开庭不需要通知受害者家属吗? 2009年12月4日,我妈妈被人故意杀害,爸爸重伤,到现在没有任何反应,犯罪凶手已经被捕,我今天去法院问了下,他们居然告诉我已经开过庭了。。我们还需要附带民事诉讼,可是已经开庭过了。。我现在应该做些什么?难道这样的情况法院不需要通知下受害者家属吗?
2010-06-12 15:00 q50540……(湖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12 15:04
问: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开庭时间是否需要通知被害人或其亲属?
答:法律上没有规定法院有这项义务。
答:法律上没有规定法院有这项义务。
2 刘小平律师 2010-06-12 15:43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时就应该听取被害人一方的意见。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 110网律师 2010-06-14 12:20
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