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败诉法院判决赔偿,不例行怎么办? 城管办以我没有及时缴纳卫生费为借口,把我商店内的烟、酒、饮料等物品强行拉走,后经法院判决,判其行为属于超越职权的违法行为,判决其应赔偿我货物损失及立案费共计:594元。可我多次催要,他们以种种借口相推诿,不愿意给,请问应该怎么办?另外,对于这种拒不例行法院判决的行为有相应的处罚措施没有?应该怎么处罚?谢谢!
2010-06-12 12:55 王金祥(河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12 12:56
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可。
2 110网律师 2010-06-12 14:09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 110网律师 2010-06-13 15:23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