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离婚我可以获得额外补偿吗? 本人结婚多年,但一直没有生育子女,两年前在做输卵管粘连手术时发现子宫有肿瘤,属于交界性的,术后仍要不时检查,耗费较大,而本人只是个普通教师,收入有限。
今年丈夫提出离婚,理由竟然是本人克夫,若不离婚会把他克死,而本人也对其的态度失望之极,同意离婚,但本人想向其获取补偿,以供应以后治病检查使用,请问,该如何分割财产,我是否还可以另外向其索取补偿吗?补偿的标准又该是多少呢?
今年丈夫提出离婚,理由竟然是本人克夫,若不离婚会把他克死,而本人也对其的态度失望之极,同意离婚,但本人想向其获取补偿,以供应以后治病检查使用,请问,该如何分割财产,我是否还可以另外向其索取补偿吗?补偿的标准又该是多少呢?
2010-06-12 12:33 小幸(广东)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12 12:59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鉴于你的实际情况,你应予以照顾多给你一部分,暂无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