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赡养老人 老人有两儿两女,身体硬朗时一直在小儿子家居住。也因为曾经逼迫小儿子立下字据说得让老人在小儿子家住到老。所以也就一直心安理得的住着。可现在老人生活不能自理了。还应该在小儿子家住着吗?其他子女就没有义务接走赡养吗?那被迫立的字据有法律效益吗?
2012-12-23 10:14 小谢1224(山西-晋城)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2-12-23 10:16
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
2 110网律师 2012-12-23 10:17
子女都有赡养义务
3 陈晓云律师 2012-12-23 10:19
子女都有赡养义务
4 孙新律师 2012-12-23 10:27
子女都有赡养义,对于不尽赡养义务的,可以起诉要求尽赡养义务。
5 罗远水律师 2012-12-23 10:29
其他子女也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6 110网律师 2012-12-23 10:45
你好:都有赡养的义务
7 孙新律师 2012-12-23 12:02
儿女都应该承担赡养义务
8 刘志勇律师 2012-12-24 19:20
你好!
我国《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都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从你所说的来说,当初翻盖房屋立了字据,能够说明,你房屋翻盖好后,老人有在该房子里面居住的权利,并不是就应该由你一个人赡养。
也可以一方赡养老人,而向另一方主张应当由另一方抚养期间相应的费用,包括扶养费、误工费、以及护理费等
另外,对你们当初立的字据里面的内容不清楚,因此,问题也相对较为复杂,建议与律师当面讨论。
我国《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护法》都规定,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从你所说的来说,当初翻盖房屋立了字据,能够说明,你房屋翻盖好后,老人有在该房子里面居住的权利,并不是就应该由你一个人赡养。
也可以一方赡养老人,而向另一方主张应当由另一方抚养期间相应的费用,包括扶养费、误工费、以及护理费等
另外,对你们当初立的字据里面的内容不清楚,因此,问题也相对较为复杂,建议与律师当面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