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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古邳镇旧州村人,我们这里进行新农村建设
我是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古邳镇旧州村人,我们这里进行新农村建设 我是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古邳镇旧州村人,我们这里进行新农村建设,房屋拆迁集中居住改造,原房屋拆迁折低一套安置房,再因我们家中有两个儿子年满十八周岁,按集中居住政策我们兄弟二人可得一套优惠房,我们不在家,不知道情况,这套优惠房名额被我父亲及家中某成员签字冒领了,我们得知情况回家看房子,被父亲告知没有我们的份,并有我兄弟二人土地补偿款也被我父亲冒领都被占为己有。这套优惠房和土地人头名额钱我们没有签字被冒领这签字有效果吗,合法吗,我可以起诉政府吗拿回我们兄弟二人应得的优惠房所有权吗。
2018-09-13 13:20 杨鹏飞(江苏-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09-13 13:31
这是可以直接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殷运健律师  2018-09-13 13:40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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