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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份忘了交物业费,和2018年8月一起交时,物业公司让我交七月份的物业费滞纳金
2018年7月份忘了交物业费,和2018年8月一起交时,物业公司让我交七月份的物业费滞纳金 2018年7月份忘了交物业费,和2018年8月一起交时,物业公司让我交七月份的物业费滞纳金,并且写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晚交,交费时间是每个月1号至10号,我在8月5号开始交7、8两个月的物业费,七月份物业费家中有事,我忘了。物业公司现在不让我交八月份的,七月份的他们没有提醒我让我交。所以我就错过交费期。我拒绝交滞纳金,也没写保证书。我做的对吗?该如何解决
2018-09-11 17:03 ask201……(河北-保定)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高宏图律师  电话:15830856666  2018-09-11 18:27
没有特别约定的,你做的没有什么不对
2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8-09-12 16:59
没有特别约定的,你做的没有什么不对
3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8-09-13 06:45
需要结合你们之间有没有合同确定
4 冯倩雯律师  2018-09-11 23:54
没有特别约定的,你做的没有什么不对 如有需要可以委托律师。
5 王红影律师  2018-09-12 08:17
没必要写保证书。
6 河北英利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8-09-12 10:12
你好,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没有过错,可以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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