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企业一名职工,7月5日开始休产假至10月10日产假为98天 :律师你好,我是企业一名职工,7月5日开始休产假至10月10日产假为98天,由于企业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产假提前一月回企业上班可以回原部门工作,我在9月3日去用人单位递交了回原部门工作的申请,部门领导在没于我写上的情况下把我调离了原部门,并取消了我的产假要求回用人单位上班,请问我可以拒绝吗?企业能不能以旷工的名义把我开除?
2018-09-11 16:22 ask201……(山东-日照)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单义律师 2018-09-11 16:27
你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直接起诉处理的,建议来电详细咨询
2 韩委志律师 2018-09-11 16:40
不能以旷工的名义把你开除
3 陈晓云律师 2018-09-11 17:05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 冯倩雯律师 2018-09-12 00:27
你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直接起诉处理的,建议来电详细咨询
5 闫燕律师 2018-09-12 09:11
你好,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直接起诉处理的,建议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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