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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用地承包合同村委未按合同执行,怎么办?
农村集体用地承包合同村委未按合同执行,怎么办? 于2003年与村委签订用地合同,用地五十亩,为村集体用地(黑土地),期限十年,一次性全额付款,八万二千元,但村委未按合同执行,2003-2006年实际使用土地面积为22亩,期间几次上诉,于06年底其余28亩地才被使用,但是三年间的损失至今未作补偿,现在合同就快要到期,跪求律师怎么样才能解决这件事,应得的赔偿损失应该怎么算,是多少?(注:包地意图是种树,合同款为全额贷款,月息1分3 )


追加:
     现在此地已划作经济开发区,有商人意图承包,地上物有小麦,法梧桐树,白腊北栾银杏树,请问应得到的补偿损失应该怎么算?
2012-12-21 21:24 hsst_l(山东-济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2-21 21:56
按照地上附着物的价值补偿,前三年的损失可能涉及时效问题。
2 110网律师  2012-12-22 21:50
你好,鉴于涉及法律问题相对专业,为了维护你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少受损失,稳妥起见,如需进一步法律帮助可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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