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退伍军人,96年7月安置单位,档案还在单位,到今还是什么都没有
请问安置部门在没有接收到行政关系介绍信情况下将档案移交丢失,
由于部队疏忽大意,把我的档案填写错误,导致我未能正常晋升,以及转业安置地方不能正常接收
我是1990入伍到部队,2001年士官转业,没有安置,自谋职业
部队转业干部安置房拆迁有什么优惠政策
我父亲是军人转业到地方的马上退休了但是他的档案里没有安置信!
政府与我们签订的《安置协议》没有公章是怎么回事?是政府的责任么?如果是政府属于什么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