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炮伤人我承担哪些责任 我是搞婚庆的,2009.9.8,我携带花炮(此花炮是空气打彩纸,并非火药)等婚庆用品去录像,在把花炮具体操作事项及其危险等情况并让喜主安排有关人员操作花炮告知喜主为前提,且花炮并未在规定时间使用(当时我并未在场),发生花炮伤人(炮把看喜得人的眼睛打伤),我该承担什么责任?我、喜主、放花炮的人、受害者各应承担多少责任?
2010-06-11 19:46 hanxia……(山东-潍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王燕律师 2010-06-11 20:25
您们几方对事故的发生均有一定的责任,根据《民法通则》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各侵权行为人之间互有追偿权。任何承担了其他部分或全部侵权人应负的赔偿责任者,都有权向该部分或全部侵权人请求自己为其支付的相应份额。若受害人没有在提示的安全地带观看对造成损害自己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首先,应明确花炮炸伤人的原因,是因为花炮本身有质量问题还是操作不当或是受害人自己离得太近造成的。若花炮本身没问题,并且您有证据证明将花炮具体操作事项及其危险等情况告知喜主,您承担的责任应该很小。
首先,应明确花炮炸伤人的原因,是因为花炮本身有质量问题还是操作不当或是受害人自己离得太近造成的。若花炮本身没问题,并且您有证据证明将花炮具体操作事项及其危险等情况告知喜主,您承担的责任应该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