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男女交往时产生的纠纷 你好!律师,2011年9月我与男方交往,至到2012年7月前,在交往中,我与男方产生了经济,当时在这个经济上没有打任何条子,由于男方单方面原因,于2012年8月分手,现在男方要我还这个经济,请问律师如果男方通过法律程序的话,我方该怎样维护自己呢。请律师给予建议与方法。谢谢!
2012-12-21 14:51 kl12(贵州-贵阳)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2-12-21 14:59
这需要看对方有什么证据 有证据才可以主张
2 孙新律师 2012-12-21 15:12
你好,这要看你们经济纠纷的性质。区分借贷关系和正常交往的消费问题。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是借贷关系的话,你是要返还的。
3 王晔律师 2012-12-21 15:41
如果对方有证据证明是借贷关系的话,你是要返还的。没有证据他无法主张。
4 唐羽生律师 2012-12-31 16:48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情况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