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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抽资出逃,还是侵害国有资产?
是抽资出逃,还是侵害国有资产? 某国企注册资本3000万,国有股占70%,职工持股会占30%。改制当年公司净资产增值5000万至8000万,每股净资产为8000/3000=2.67元。按持股比例,国有股增值3500万,职工股增值1500万,国有股单位某政府主管局决定在国有股增值部分核减2000万元,用以支付全员身份置换后的劳动补偿金,余下1500万用于增资扩股,职工股增值的部分也用于增资扩股,即国有股变成2100+1500=3600万股,职工股变为900+1500=2400万股,公司增值扩股后为6000万股,国有股3600万占60%,职工股2400万占40%,此时的净资产为6000万,即每股1元。主管局决定,国有股转让30%即1800万给职工股,转让后股权结构变成倒三七,即国有股剩1800万占30%,职工股增至4200万占70%,转让款限三年付清。

公司职工身份置换后,有60%的持股员工下岗,按照主管局决定,其股份由持股会以当年每股净资产2.67元予以回购,作为持股会的预留股份。而留用员工股东可以每股1元价格配购这些预留股,以及国有股转让过来的1800万股。现发现,留用员工当年也同时按照2.67元的净资产计算退股,但并没有履行退股手续,只是记录在账,随后又以1元1股配购了新股。假定某留用股东持有原始股10万股,退股换算成2.67元再以1元购股,没有动用增量资金就变成了26.7万股。我们的问题是,当时公司持股会的回购对象只能是离职股东,若留用员工退股,是否涉嫌抽资出逃?如果不算抽资出逃,只是以旧股折现2.67倍换购新股,是否涉嫌侵害了国有资产?因为余下的1800万国有股并没有折现退出再注资。
2018-09-07 13:03 skyroo……(湖南-长沙)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8-09-07 13:33
您好,律师已了解你的基本情况,对你提出的问题,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后经仔细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如果持股会或国资委已按每股2.67元的价格支付给留用员工,则留用员工不再是公司股东,仅有员工身份;
二、如果留用员工既得到股份折算价款又保留股东身份的,则涉嫌抽逃出资;
三、如前所述,如果留用员工已得到股份折算价款,其不再是公司股东,如果公司以1元1股配购了新股的,应由留用员工自己出资购买新股;
四、本案涉及的情况复杂,仅就你所述情况提出相关意见。
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
2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8-09-07 15:49
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
3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8-09-07 17:14
根据公司章程确定是否全额出资以及抽逃出资。
4 周三明律师  2018-09-07 13:09
你这个太复杂了,可以来电咨询。
5 陈铠楷律师  2018-09-07 14:24
你好!
以2.67元退股,再以1元回购。这是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这里面涉及犯罪的问题。
1、退股后应该办理减资。重新核算股价。
2、如没有公开转让股份或募集,不能再次购入的。
3、实质的行为就是通过非法程序,高价退出,再低价购入。
4、对于此类问题,涉及面不是一点,而是一片。还看证据与国资委审批文件等等来综合判断。绝不是仅仅凭这样的描述就能得出结论的。只能说初步来看,不属于抽逃出资,侵吞国有资产性质的可能性更大。
5、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6 朱君秀律师  2018-09-08 19:29
答:1、不是。2、不是。可以办理减少注册资金登记。
7 姚志斗律师  2018-09-10 11:16
退股后应该办理减资并重新核算股价,有违法操作,侵吞国有资产的可能性更大。目前的诉求是投诉举报还是经济赔偿,更多资讯可来电沟通(185-1445-7699 北京)
8 曾令栋律师  2018-09-10 15:09
若有疑问,可再向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或市监察委员会咨询……
9 殷运健律师  2018-09-11 09:19
这是需要搜集相关证据后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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