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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的疑问
关于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的疑问 律师您好!我农村老家有套老房子,目前我手里只有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没有房产证,20年前这里是一块茶园,当时承包了村里的茶园后,跟村委会口头约定,未交款购买地基,村里同意给我128平米宅基地,如果以后征收,房屋折迁款由本人享受,土地补偿款上交村部,因为目前我的房屋实际面积只有七十几平米,本打算将前院30几平加一间房屋,但目前茶园承包人跟村里闹,不同意我加房子,我想请问在证书标定面积范围内我有没有权力加盖房屋,另没交钱办理的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上面需不需要村部签字,只有国土部门鲜章是否拥有足够的话语权,如果以后土地征收了,我能享有哪些权力,希望能得到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2012-12-21 12:26 雪丫头的顔宝……(湖南-湘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周振文团队律师  电话:15802645148  2012-12-21 13:43
地方房屋,设施和青苗补偿当然归所有人。土地补偿费由集体统一分配。但是要村民会议通过。
2 江珍来律师  2012-12-21 12:51
您好你有权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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