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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出国的名义从家中骗取9万元,是否属共同债务?
以出国的名义从家中骗取9万元,是否属共同债务? 女方以出国的名义,男方通过亲属朋友(3人)给借了共9万元,其中6万元是带利息的,2份1.5万元无利息的,但这些钱均没有借条。之后女方就说出国了,离家2年,离家2年期间从没有用国外的电话往家里打过电话,家里对其出国表示非常的怀疑,2年后,女方起诉到法院要求与男方离婚。男方称如女方把这些钱还了,就同意离婚,现经法院判决称男方带附加条件的同意离婚,准予离婚,但债务一节,因没有证据予以证明,故法院不予支持。那么这9万元外债是否算共同债务,法院的判决是否合理?
2012-12-21 09:07 zy0104……(山西)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2-12-22 12:47
共同债务。
2 聂晓东律师  2012-12-21 09:17
你好,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男方可不承担,男方有权在离婚时要求女方承担。但对外是还要看是以谁的名义借款。法院的判决需要证据支持
3 韩荣杰律师  2012-12-21 09:20
9万元可以认定为共同债务
4 孙新律师  2012-12-21 10:29
你说的情况,是你存在举证的问题,你没有拿出证明借款的证明,估法院不予支持。
5 汪月霞律师  2012-12-21 10:41
属于共同债务,但是要提供证据支持
6 孙新律师  2012-12-21 12:15
看证据情况
7 孙新律师  2012-12-21 16:17
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
8 常利军律师  2012-12-22 13:06
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男方可不承担,男方有权在离婚时要求女方承担。但对外是还要看是以谁的名义借款。法院的判决需要证据支持
9 刘志勇律师  2012-12-22 21:29
你好!法律上的证据是证明事实存在的依据,因此,你需要证明借钱的真实性和该部分钱的用途等情况,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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