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金额20万,且有人吃出了身体受到伤 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金额20万,且有人吃出了身体受到伤害会怎么判?
2018-09-05 20:29 Qingqing(北京-东城区)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8-09-05 20:36
你好,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 徐荣康律师 电话:15021871079 2018-09-06 06:30
及时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3 苏荣杰律师 2018-09-05 20:34
你好,这是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
4 徐卫东律师 2018-09-05 20:36
具体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
5 申维丰律师 2018-09-05 21:00
您好,这是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
6 赵江涛律师 2018-09-05 21:22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7 常路律师 2018-09-05 21:42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争取减刑
8 陈铠楷律师 2018-09-05 22: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生产、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
9 谷友军律师 2018-09-05 22:49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0 陈晓云律师 2018-09-06 10:06
委托律师会见
11 李婵律师 2018-09-07 15:07
你好,这是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
12 宋超律师 2018-09-13 20:57
你好,先查明事故原因,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案情复杂或对此有疑问的,建议你电询律师以便详细分析,必要时委托律师介入维权以避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