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怀孕了提出离婚男方应该怎么办 在怀孕期间由于女方家长干涉,女方以感情不和为理由提出离婚,男方不想离婚,而且还想要未出生的孩子。在男方没有家庭暴力,不喝酒闹事,不吸毒,不搞外遇。如果真的离婚,男方可不可以跟女方索要精神赔偿。和孩子的监护权。
2010-06-11 16:00 qdmazz(山东)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6-11 16:03
女方有权提出离婚并终止妊娠,男方无权索要精神赔偿。
2 孙新律师 2010-06-11 16:04
要求精神赔偿没有依据,2周以下的孩子一般是由女方来抚养的
3 110网律师 2010-06-11 16:05
一般没有精神赔偿,孩子的抚养权你可以要求,但是基于现状,判给你的可能几乎没有。
4 孙新律师 2010-06-11 16:07
婚姻诉讼没有精神损害赔偿。怀孕期间法院不会判决离婚。女方可以选择终止妊娠,就不会产生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都要和你离婚了,还会为你把孩子生下来吗?!
5 110网律师 2010-06-11 16:14
孩子出生后负责孩子到成年的抚养费
6 徐学春律师 2010-06-11 16:25
根据你的情况,精神损害赔偿是没有的,但是你享有对孩子的抚养权,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都由女方抚养的。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7 2010-06-11 16:49
精神赔偿须一方有过错才可要。。。。
孩子二岁以下,一般归女方。。。。。
具体可委托律师代理处理。。。
孩子二岁以下,一般归女方。。。。。
具体可委托律师代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