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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不和,女方要离婚,可男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那么是
因感情不和,女方要离婚,可男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那么是 因感情不和,女方要离婚,可男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那么是到户口所在地的法院吗?
2018-09-05 05:15 ask201……(广东)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09-05 05:19
被告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
2 贵州黔策律师  2018-09-05 06:12
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
3 何翠主任律师  2018-09-05 06:30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4 侯佳青律师  2018-09-05 06:55
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也可以。
5 袁伟律师  2018-09-05 08:24
被告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6 陈铠楷律师  2018-09-05 08:25
你好!关于离婚,协商不好,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起诉。
7 陈晓云律师  2018-09-05 14:11
法院离婚:在被告户口地法院起诉,被告离开户口地有连续居住满一年之地的,可在其居住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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