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 我因 经济纠纷 委托律师办理,约定如果打赢官司,律师可以从赔偿金额中提取百分之五十作为律师费,如果输了,律师说分文不取。现在律师已替我向法院递交了诉状,传票已送达对方手里。还没到开庭时间。我现在想撤诉,与对方私下协商解决问题,可律师不同意,我必须付出先前约定的律师费用吗?请解答,谢谢。
2010-06-11 14:09 g13782……(河南-新乡)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11 14:13
按照合同办理
2 110网律师 2010-06-12 15:15
一般应该按协议执行,建议你给律师协商,如果在没开庭前让律师参与你们私下的谈判会更好的维护你的利益,也可以协议变更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