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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一直在伤害被害人,被害当时只告了开头的一个伤害,后面的没写明
寻衅滋事,一直在伤害被害人,被害当时只告了开头的一个伤害,后面的没写明 寻衅滋事,一直在伤害被害人,被害当时只告了开头的一个伤害,后面的没写明,这件案子公检法应当立案却没有立案,请问如果他继续持续伤害,只告头一次那次就可以了吗,还用持续追加起诉吗
2018-09-03 15:46 ask201……(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09-03 15:55
这是可以 直接诉讼的
2 孙新律师  2018-09-03 15:51
可以一并处理
3 李英华律师  2018-09-03 15:55
你好 建议一并处理
4 申维丰律师  2018-09-03 16:00
您好,建议一并处理
5 苏荣杰律师  2018-09-03 16:01
您好,建议您及时委托律师代理!
6 陈铠楷律师  2018-09-03 16:03
可以一并处理
7 赵江涛律师  2018-09-03 16:21
可以 一并处理
8 孙新律师  2018-09-03 16:28
您好,建议您一并处理。
9 徐卫东律师  2018-09-03 16:39
你好,一般可以一并处理
10 宋超律师  2018-09-03 21:33
你好,建议如实反映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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