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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育一儿子,发现被男方欺骗,男方先前承诺的都反悔不言,怎么办?
未婚生育一儿子,发现被男方欺骗,男方先前承诺的都反悔不言,怎么办? 律师,您好。怀孕后男方承诺只要生了孩子什么条件都依女方,可是儿子生下来了,因为两万块钱的礼金,男方都拼命地讨价还价。后发现被骗,其实男方只是要这个儿子,木已成舟,儿子已经到手了,女方都已经生了孩子以后再嫁别人也受影响。男方现在就是想事实已经这样了,女方再提什么条件他们都不会轻易答应,跟生孩子之前完全是两个态度。
既然感情已经不在,女方想单独抚养这个孩子,可是男方不放手男方一定要抚养,请问律师,女方怎样才能单独抚养这个孩子并且要求男方拿出抚养费和生活费?
2012-12-20 09:51 急需法律知识(江西-抚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2-12-20 09:56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2 张国权律师  2012-12-20 09:58
孩子2周岁以内原则上跟随母亲,孩子跟随你生活后可以向男方要孩子的抚养费
3 周辉永律师  2012-12-20 10:04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两岁以上十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 王晔律师  2012-12-20 10:16
孩子2周岁以内原则上跟随母亲,孩子跟随你生活后可以向男方要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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