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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找不到人 法院同意公告送达起诉状,但是法官说就是公告了也不能胜诉
离婚找不到人 法院同意公告送达起诉状,但是法官说就是公告了也不能胜诉 离婚找不到被告人,法院同意公告送达起诉状,但是法官说就是公告了也不能胜诉,因为第一次起诉离婚一般判不离,法院让我撤诉比较好,还说撤诉6月后可以继续起诉。要是选择公告,开庭和判决前后需要7个月时间,判决后6个月才能起诉,这样第一次起诉到第二次在起诉要用一年时间,即耽误了时间还破费了2次公告费合计800元。我是一心要离婚,不想撤诉,假如第一次真要判不离,这次起诉对下一次起诉可以做为感情不好的证据吗?另外我和被告是2002年6月开始分居,法官说要求分居2年后才可能判离,所以法官说这次公告缺席判离意义不大。让我自己好好考虑,为此请各位律师指点,是公告好一点还是撤诉好?
2012-12-19 22:13 空灵灵(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2年12月19日 22时21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对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陈晓云律师  2012-12-19 22:35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且无和好可能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无法协议的,只能起诉离婚。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2-12-20 14:34
委托律师代理解决,按照正常程序审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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