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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4月份我租了一间合租房的主卧,因为宿友和房东签的合同,所以给我宿友转了管理费和押金
请问下,4月份我租了一间合租房的主卧,因为宿友和房东签的合同,所以给我宿友转了管理费和押金 请问下,4月份我租了一间合租房的主卧,因为宿友和房东签的合同,所以给我宿友转了管理费和押金。本月29号,我将我的合租房转租给新租客。新租客确定租我的主卧后。在我,宿友,还有新租客,三方口头确定后,新租客将我该有的租金和管理费转账给我。30号我打包搬离合租房。30号晚上,新租客因为提出向宿友签二次合同被拒,宿友要求我将押金和管理费退回给新租客,拒绝租给新租客。现在情况是,宿友不愿意退钱给新租客,而新租客一直找我要当时转给我的押金和管理费。请问,这到底是谁的责任。我认为,在三人已经达成转租,交接后,这事就与我无关了。走法律程序的话,我是否应该退押金?
2018-09-01 14:05 Reycus(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年遇春律师  电话:13723729928  2018-09-01 19:04
最好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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