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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方发货时地址填的是我的地址,联系方式,全部都是我的,我收到货之后找不到寄件人
发件方发货时地址填的是我的地址,联系方式,全部都是我的,我收到货之后找不到寄件人 发件方发货时地址填的是我的地址,联系方式,全部都是我的,我收到货之后找不到寄件人,之后寄件人打电话给我说东西记错了,之后有人过来拿东西,东西拿走之后,到家4个小时左右,打电话报警说我拿他东西,东西我们是拆开了 ,但没有拿走如何东西,请问我有责任吗?
2018-08-30 17:58 ꧁༺稚༒心༻꧂(上海-金山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8-08-30 17:59
这是可以直接报警处理的
2 颜培卿律师  2018-08-30 18:18
没有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8-08-30 20:29
如果真没拿任何东西,是没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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