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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大概2015年,我前任买车,用我名字贷款买的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大概2015年,我前任买车,用我名字贷款买的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大概2015年,我前任买车,用我名字贷款买的,首付都付了,车开不到一个月送回去了,4s店说把车卖了,贷款还了,可是大概半年后我有事调征信发现,根本没还贷款给我,我就和前任说,前任说找那个卖车的,然后就不了了之了,今年34月份吧,刑侦大队找我,说核实材料,说那个4s店的那个卖车的人骗了200多万跑了,请问,我有多大责任啊,我也是受害者啊!怎么刑侦大队说我诈骗啊?
2018-08-30 10:48 戏水游风(黑龙江-齐齐哈尔)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8-08-30 10:56
你好,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2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8-08-30 10:58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一百九十三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3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8-08-30 12:44
你好,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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