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大产权证延期8个月,这8个月的物业费该由睡承担 你好,我是绿城蓝庭的业主,我们交房时间是2010年12月30日,但开发商的大产权证是2011年7月25日办下来的,物业是绿城物业,它们是同一个集体,请问律师这7个月零25天的物业费该谁承担,我曾经听其它的物业说大产权证在没办下来的情况下不属于正式交付,物业是没有权利向我们收物业费的。这种说法对吗
2012-12-19 11:49 小美1234……(浙江-杭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2-12-19 11:50
产权证都没下来。怎么交付呢。
2 110网律师 2012-12-19 15:15
物业费从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业主承担。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