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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遗嘱公证,可以要求法院对公证效力不确认吗?
这样的遗嘱公证,可以要求法院对公证效力不确认吗? 某人把老人跟他的子女架空隔离开来好多年,此间还悄悄地让老人办了遗嘱公证,但此人提供不出当年他更换老人住址电话后曾经通知过老人子女的证据,而老人的子女却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那些年正在多方找寻老人。

假如还能证明早先老人和子女间沟通管道保持畅通的情形下,老人的子女对该老人很是关心,请问针对上述公证遗嘱,可以要求法院对该公证遗嘱的效力不确认吗?
2012-12-19 10:31 chen17……(江苏-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2年12月19日 17时22分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应当由法院确定效力。
2 孙海军律师  2012-12-19 10:32
没有确认公证书效力的诉讼程序,你们可以向公证处协会进行投诉。
3 110网律师  2012-12-19 10:37
公证遗嘱的效力是很强的,法院不会单独对公证遗嘱的效力进行确认,只能是在遗产继承等诉讼中对公证遗嘱的证据效力是否采信的问题,你方如果没有强有力证据证明公证遗嘱的作出程序或内容不符合法律规范,要想推翻非常困难。
4 孙新律师  2012-12-19 11:06
可以不予确认
5 110网律师律师  2012-12-19 11:50
可以的涉及法律问题较复杂必要时委托律师维权
6 陈晓云律师  2012-12-19 20:19
这些不足以否定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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