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撕毁他人信件是否违法 律师您好:我咨询一个问题,具体情况如下:我是公司保安班长,上班时间签收了一封银行寄来的挂号信,收件人不是我们公司的人,地址是我们公司的,收件人的公司和我们公司有合作,所以收件人以前在我们公司驻扎,但是现在业务完成回去了。因为我签收时我不认识收件人,但是地址是对的所有我就签收了,但是我去联系收件人时公司无此人,我就将信件放在保安办公桌里,我在记录簿里还注明了“无此人”。之后同事来值班就把这封信件撕开,还要烧毁,信封里是一张银行卡(此同事认识收件人)。此时我的另外一位同事看见就把银行卡夺来放自己包里了,俩个星期后我才知道这事,请问如果追究法律责任,我是签收人,有没有责任?我这两位同事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
2012-12-19 10:20 185533……(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海军律师 电话:15037217827 2012年12月19日 10时27分
是违法的,情节轻微的构成行政案件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甚至涉嫌犯罪。
2 110网律师 2012-12-19 10:40
属于违法,可能涉嫌犯罪
3 秦步基律师 2012-12-19 10:45
千万不要使用那张信用卡,这是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