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业主甲卖房给乙,已签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中。后甲又卖该房给丙,签合同并付定金。后丙发现,取消合用,甲叫乙代甲退回丙定金。收据上没显示甲任何确认证据。事后甲赖账否认乙代其付款,告乙,乙要求丙出庭作证。请问丙是否必要义务出庭?出庭作证需注意什么问题?或者丙是否有权拒绝不出庭?谢谢各位
2010-06-10 23:13 王春裕(广东-东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6-10 23:30
丙有权决定是否作证.咨询或委托请联系代毅律师13938807312\QQ704034926
2 110网律师 2010-06-11 07:57
请律师制定诉讼方案。(深圳李雪波律师:13267039593;Q:961451933)
3 110网律师 2010-06-11 16:39
出庭作证不是法定义务,但丙方若不作证,就涉及收取乙方的费用没有合法依据的问题,乙方可以要求丙方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