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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案件诉讼的问题
工伤案件诉讼的问题 您好,我的亲属去不到亲属家办的小企业(没有工商执照)打工,就住在该企业内。去几天后的一天清晨,还没有吃早饭(更没有到上班时间)的时候,他已经反复多次的脑出血复发,被立即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几个小时后在医院死亡。事发距现在已有一年之久。请问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是工伤,现在是否已过诉讼时效。谢谢!
2012-12-19 09:11 wsqian……(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海军律师  2012-12-19 09:12
应该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2 李水全律师  2012-12-19 11:32
不属于工伤。
3 孙新律师  2012-12-20 09:08
1、因为企业没有营业执照,所以不属于工伤,企业属于非法用工,死者亲属应当按照《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要求企业赔偿,赔偿的数额比工伤赔偿更高。2、索赔的程序是,以企业为被申诉人,由死者亲属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一次性伤亡赔偿。3、应在一年之内申请仲裁,现在应当提供事发之后多次、不间断的向企业主张权利的证据,再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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